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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各受托银行:
    根据2007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上调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浮息水平的通知》(银发[2007]467号)要求,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2月2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0.81%下调到0.72%,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88%调整为3.33%。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附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目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81

0.72

上年结转

2.88

3.33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77

4.77

五年以上

5.22

5.22

 

 

                           

     单位地址:承德市半壁山路16号翰明大厦   邮政编码0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