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收费标准
经承德市物价局批准,我公司从2008年3月1日起,下调担保费收费标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自营性贷款担保费按贷款额每年0.75‰收取,担保服务费每份收取160元。
例:贷款额100000元,贷款期限10年,应收担保费,担保服务费:100000×10(年)×0.75‰+160=910元
下调担保费标准后,对2006年5月8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的客户,如提前偿还担保贷款,公司不再退还担保费。
单位地址:承德市半壁山路16号翰明大厦 邮政编码067000